本招标项目珠海鑫能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440403-04-01-15954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国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鑫能200MW/4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新乡村(凤山)。
2.3项目概况及规模:容量为200MW/400MWh的硬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占地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用地约30亩,自建一回22KV线路送至国安变电站两侧220kV进线。其他用于购置储能设备,安装储能系统,电站以从事电力交换为主,土地为建设用地,用地符合用地要求,不跨越用电红线。
2.4项目总金额为:约600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
(1)勘察设计: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建筑工程:储能电站工程,包括储能系统基础、电缆敷设等;升压站工程,包括升压站各建构筑物、SVG 及其成套设备、避雷针、电缆沟等;生活区工程,包括宿舍、办公楼等。
(3)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其它施工辅助工程等。
(4)其他工程: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等。
(5)主要设备安装及运输
1)储能电站的设备及安装:包括储能电池集装箱、PCS 逆变升压一体舱等。
2)升压站的设备及安装:包括主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 开关柜、无功补偿设备、变电站保护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3)运输:包括电池集装箱、PCS 逆变升压一体舱、主变压器等大 件设备运输,以及电力电缆、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等的运输。
(6)设备采购
1)储能系统主要设备、升压站主体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的采购。
(7)其他并网配套项目。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发包人需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资质:
①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申请;(3)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组成;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以下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是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兼任。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勘察负责人的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10室(详细地址)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牵头人、分工、各方权利业务等主要内容,联合体各方须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1日9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国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东区8号楼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10室
6层2单元603
联系人:陈育朋 联系人:江工
电 话:13543888777 电 话:020-839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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